摘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合理调节个人收入、防止社会分配悬殊、两极分化的税种,1987年出台开征以来,当年入库仅1000多万元,而到1996年已增至170亿元,但实际的征管情况与该税的实有税源潜力相比,仍然十分不理想.据统计,个人所得税偷漏面至少在50%以上,成了现行诸税种中,征收收入增长最快而跑、冒、滴、漏也最为严重的税种.这不仅影响应有的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损害了该税种应有的调节作用的发挥,甚至产生负效应.本文拟对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管问题,主要是对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收入项目的源泉控管问题,作一些探讨.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38-39,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