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瞭望》周刊报道,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三定”方案,财政部内设机构:办公厅、综合司、预算司(财政部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条法司、税制税则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贸易司、国债金融司、公共支出司、社会保障司、农业司、涉外司、国际司(财政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基本建设司、会计司、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司、国有资本金统计评价司(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财产评估司、财政监督司、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教育司.人员编制610名.主要职责: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8年第9期21-21,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