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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的主体应是企业而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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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很多地方正在推行会计委派(也称会计统管统派)制,这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减少会计领域内犯罪有着积极作用。从各地推行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向企业委派会计。笔者认为,这样做不妥,本来推行会计委派的初衷是好的,如果由政府承担,必然导致政府管理职能的混乱,会计委派的主体应由企业来承担。
作者 梅林
机构地区 十堰市财政局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18-18,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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