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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金流量表》的若干重要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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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现金流量项目及其金额的确定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一般包括:收回当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收回前期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以及转让应收票据所取得的现金收入等。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中扣除。本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作者 吴开胜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23-25,共3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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