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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定一般纳税人预交税款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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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暂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开业未满一年,经税务部门核定暂时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待遇的纳税人。 增值税暂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当地税务部门监管代开。税款的计算和征收除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外,还需按实际销售额的4%预交增值税款,并且这部分预交增值税款暂不能予以抵扣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待一年经营期满后,纳税人未达到税务部门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则划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作者 魏建红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29-29,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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