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派会计管理机构是指隶属于当地财政部门的会计局或其他行政机关,现行会计管理机构指会计所在单位。推行会计委派制,并确保收到实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这两个管理机构的衔接: l、认识上求“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上统一了,才可能在工作步调上一致。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各级各单位对实行委派制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正确理解委派制对于调动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规范经济运行秩序,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准确领会中纪委书记尉建行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中,关于“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制约机制,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可以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实行委派制是大势所趋,是改革发展的必然,从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的大局。 2、交接上求“稳”。要组织专班,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帐目、固定资产、资金运用、业务往来、财务手续进行清理清查,弄清家底。在此基础上,把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移交给委派会计。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7期26-26,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