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资产评估结果会计处理的原则 1、会计处理是委托单位利用评估结果的一个必要环节,必须由委托单位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不能由评估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执行。 2、会计处理形式要与评估目的相一致。资产评估一般有诸如股份制改造、租赁、兼并、出售、合资等不同的目的,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地有重新做账、调整账务、补充记录等多种形式。不同的评估目的要求不同的会计处理形式:从原理上看,只要有资产交易实际发生,购买方就要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为依据进行价格记录和分摊,重做新账;没有资产交易但有产权变动的。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2期35-35,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