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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市公司打造公平税赋——由取消所得税“先征后返”优惠政策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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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市公司所得税缴纳现状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缴纳的主体税种之一,对企业经营有着重大影响。目前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执行33%的法定税率的微乎其微,70%的公司在公告中表明执行的是15%税率,其余的均表述为免税7.5%、20%、24%等。在具体执行与操作时,有的是直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的由税务部门实行即征即退,有的由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而对于退税返款的会计处理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并入利润,有的用于转增资本公积金,有的作为财政借款长期挂帐,有的作为流动资金,有的则明确规定退返款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自定。事实上,近年来上市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成为一个不成文的统一规定,几乎全国形成“一盘棋”。
作者 罗宁
机构地区 湖北省财政厅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2年第9期34-35,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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