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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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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实施函证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印证影响会计报表认定的帐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向第三方发出询证函,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函证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二章 函证决策 第四条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1期25-26,共2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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