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会计要素的缺陷 我国确立的会计要素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确定的会计要素均有一定差异。我国在199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中,确定会计要素两大类六个项目,即: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在20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2期22-22,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