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99年7月开始,黄石市按照“先试点,后推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全市逐步推行了财会集中核算制。到目前为止,全市五区、一市、一县以及市直机关均建立了财会集中核算中心,建立中心8个,纳入核算单位达378个,核销银行账户672个,精简会计人员741人,累计拒付各种不合理开支813笔,金额367万元,调控经济与社会发展资金达2860万元。从黄石市全面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的实践和成效看,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既是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实施源头治腐工程的重大举措。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2期34-36,共3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