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财政制度改革主要任务:部门预算。省本级要推广到所有省直一级单位,市州一级要全面推行,县市一级覆盖面要达到60%。国库集中收付。省、市、县所有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等,必须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购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全省纳入政府采购的规模要达到40亿元以上,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必须达到7%以上。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0-14,共5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