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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市场经济边缘的税收——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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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要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目前,黑龙江、吉林、北京、上海、南京、宁波、苏州等地已明确规定从2004年起取消农业税,湖北等11省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这表明古老的、广大农民熟知的'皇粮国税'将逐渐淡出我国的经济生活,统一城乡税制、还农民以'国民待遇'成为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政策措施。农业税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一个税种,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发展。
作者 姚中亮
机构地区 湖北省财政厅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7-52,共6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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