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发展,财政供养人员概念的外延已发生很大变化。现在所称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编制机构核定的编制而给予全额或差额工资保障的人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人员、优抚救济人员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村组干部等。本文所指财政供养人员仅为财政部门依据政府编制机构核定的编制而给予全额或差额工资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它反映了一个地方履行一级政府事权而供养的工作人员。本文以湖北省72个县(市)财政和部分市县财政的有关数据为依据,对地域人口、人员结构、可用财力、公共支出、地理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与供养系数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对孝感市的财政供养系数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降低财政供养系数的建议。
出处
《财政与发展》
2005年第1期44-50,共7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