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指导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后,法治建设的重心由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多年来法学研究成果不断推动促成的一项制度性变革。在新的法治时代背景下,案例指导制度的施行彰显了法学研究的重点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转变,对典型个案事实与裁判的关注是法学研究范式从重视法律规范研究转向法律适用研究的结果,案例指导制度蕴含着类型化思维的法律适用理念,是在具体制度层面法治思维与法学研究视角由理论理性向司法实践理性的一个明确转向。案例指导制度标志着我国法治实践观与我国法学研究视角的重要方向性变革。
出处
《法大研究生》
2016年第1期354-367,共14页
Journal of Postgraduate.CU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