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比较意义上说,法学教育发达国家对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情况直接关涉到我国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所采取的态度。本文以美国为比较对象,深入考察了美国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所采取的态度,通过对美国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开设方式、教学方法、学分设置、开课年份、职业准入考试份额等多种要素的考察,本文发现,在法学教育相对发达、规范的美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法学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无论是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职业准入考试份额,还是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方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都构成法律人塑造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由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强化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探索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早日融入世界规范、德性的法学教育潮流之中。
出处
《法大研究生》
2016年第2期473-482,共10页
Journal of Postgraduate.CU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