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法学教育的传统是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职业教育。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而此消彼长,但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始终。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西方法学教育经历了古典时期的自由教育、博雅教育基础上的通识教育的初始发展与积淀;在中世纪大学教育中成形,创建了以意大利波伦那大学为代表的'欧洲模式';随后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运动与洪堡大学改革的进一步变革与发展,最终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并成为全世界法学教育的样板。从西方的传统来看,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兼顾通识教育、学术训练与职业技能的培养,其更接近于精英教育,而非大众教育。
出处
《法大研究生》
2017年第1期25-41,共17页
Journal of Postgraduate.CU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