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田某、姜某某诉M市征收办补偿安置协议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基本案情】2012年6月28日,M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田某、姜某某的商业用途房屋进行征收。2013年6月3日,田某、姜某某与M市征收办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双方约定,对田某、姜某某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偿,M市征收办负责为其建造回迁商服房屋,并支付房屋差价款。协议履行中,田某、姜某某发现M 市征收办未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房屋结构建造拟回迁安置楼房,已建成的楼房不能作为非住宅使用,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M 市征收办赔偿被征收房屋损失及房屋差价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奋斗》 2019年第9期74-7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