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民主的产生以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为前提,但其成长却有赖于两者之间的协调、平衡或合作。公共生活由此产生。所以,民主的成长,不仅需要制度建构,而且需要公共生活的建构。不同的民主形态形成不同的公共生活,可将其概括为三种:组织化的公共生活、私域性的公共生活和有机的公共生活。公共生活的每一次演进,都意味着民主体系的成长。战后,人类民主发展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有机的公共生活。有机的公共生活是社会与国家有机互动,共同创造的,而国家与社会恪守各自权利所形成的责任要求,是这种公共生活的基础。这体现了民主生活的另一种建构形式,即从责任建构民主。
出处
《复旦政治学评论》
2006年第1期5-29,共25页
Fud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