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吉林石化化肥厂2004年的"12.30"事故分析认识到,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问题外,在工艺、设备、仪表等诸多关键因素上同样存在缺陷。"事故致因理论"认为:当"人为失误"、"机械故障"及"安全装置故障"三事件的发生概率均为万分之一时,保证安全装置完好,事故发生的概率将从万分之二下降到亿分之一。因此,企业在对员工加强培训和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应该特别重视提高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可靠性、稳定性、灵敏性和可操作性,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实现装置的本质安全。
出处
《化工管理》
2016年第32期317-319,共3页
Chemic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