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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区情开展评奖——200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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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校术进步奖励办法》,新办法规定:自治区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其范围涵盖了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内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四个等级。参照国家设立"最高科学校术奖"的做法,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增设特等奖,每隔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1-2人,特等奖奖金为每人50万元,其中10万元归个人所有,40万元为获奖者自主选题的科研经费。
出处 《中国科技奖励》 2002年第2期36-37,共2页 China Awards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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