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企业逐渐成为中国对非投资的生力军,这一方面得益于民营企业的自身属性,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则得益于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经过多年努力创设的越来越好的法律环境。但在乐观看待当前民营企业对非投资增长态势的同时,也要正视客观存在的残酷现实,要认识到法律风险已成为威胁民营企业对非投资成功率的核心要素。从投资者角度看,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四种类型:合同风险、违法风险、执法风险与缺法风险。多类型的法律风险客观要求相关各方共同并有所侧重地采取合理的防范举措:中国政府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应尽快组建中非投资争议解决中心;非洲国家应着力提升本国法律的完备性、稳定性与公正性以创设良好法律环境;民营企业则应着重提升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并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出处
《非洲研究》
2016年第2期77-91,共15页
African Studies
基金
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非洲研究与中非合作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中国民营企业投资非洲的法律风险及其防控研究”(项目编号:15FZZX14YB)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