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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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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性制度性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第5期136-14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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