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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实行投入产出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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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搞活大中型企业有关规定的精神,对三钢采取了“利润上交、产品上调量基本维持基数,产品价格平议结合,让利让税,资金自求平衡”的方针搞投入产出承包.承包内容是:钢从1985年的24万吨发展到1990年50万吨;钢材从18万吨发展到42万吨;生铁从26万吨发展到52万吨;焦炭从20万吨发展到36万吨;同时包干为达到上述生产规模所需的基建项目36项和投资3.9亿元.实践两年来,三钢坚决贯彻了省政府的这一战略意图,一方面抓紧抓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和生产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则加紧实施50万吨钢规模配套的各项建设项目,用前者为后者积累更多的资金;以后者来保证前者的效益,实现了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
作者 陈卿谋
机构地区 三明钢铁厂
出处 《福建金融》 1987年第12期39-41,共3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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