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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粮食预购定金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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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历年来,国家从信贷资金上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预购定金贷款,这是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1987年7月15日,国家财政部、商业部、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四家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粮食预购定金发放额按合同定购价格计算,不再按粮食统购价计算。即今后将按合同定购粮价款20%的比例发放预购定金。这样,全国粮农将多得十几亿元贴息粮食预购定金。但是,目前在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上却普遍存在发放进度缓慢的现象。从漳州市来看,1987年根据合同定购任务20%的比例下达各县定金指标1570万元,到10月底统计,累计发放391.8万元,仅占下达指标的24.9%,据调查,发放缓慢的原因是:
作者 黄巧梅
机构地区 漳州市农业银行
出处 《福建金融》 1988年第1期43-43,共1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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