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银行的稽核工作是人民银行的重要管理、监督手段之一。目前由于稽核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还设有形成经常性的监督力量。这种状况,与人民银行所担负的日益繁重的管理、监督任务不相适应。应该尽快地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所谓制度化,就是将人民银行的稽核检查监督活动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下来。一是在时间上要定期检查;二是在内容范围上,对金融部门主要的业务种类,都应当进行考核和检查,这样才能逐步形成有力的管理监督机制。所谓规范化,主要指工作的程序、步骤、方法、检查的要素和工作的技能技巧方面,应该有一定规定和规范要求。
出处
《福建金融》
1988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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