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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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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侯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创先争优活动,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建机制、树形象、强保障,有效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及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为推动该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该院已连续四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
出处 《福建理论学习》 2012年第6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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