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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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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权分置'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称之为'两权分离'。现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
作者 高云才
出处 《福建农业》 2016年第11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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