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03年度第九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03年度第九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请示》(泉政地[2003]3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3.13公顷(其中耕地20.6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期8-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