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及重点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国务院各部委。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8期49-50,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