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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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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漳平市人民政府: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工业)用地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请示》(漳政综[2005]2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漳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6.706公顷(其中耕地16.97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菁东村集体所有水田5.0897公顷、园地1.3582公顷。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0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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