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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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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福清洪立钢构工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等14个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修改福清市阳下镇等3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6]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95.641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55.6495公顷)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4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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