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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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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丰泽区东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6]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丰泽区东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0.0011公顷土地(耕地1.8645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泉州市、丰泽区及东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4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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