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大桥南岸江滨立交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泉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泉州晋江大桥南岸江滨立交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6]132号),泉州晋江大桥南岸江滨立交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江市将农村集体农用地18.6122公顷(其中耕地14.763公顷)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5期27-2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