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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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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等48个项目涉及调整闽侯县南通镇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97.709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35.0222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7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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