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申请和提出地方性法规案项目建议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我省明年的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申报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项目的通知》(闽常办综[2007]34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报送2008年度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申请和提出地方性法规案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34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