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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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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防教育基地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国防教育场所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教育,形成了一批管理有序、基础扎实、教育效果良好的国防教育场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国防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命名福州林则徐纪念馆等98个国防教育场所为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36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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