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8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文[2008]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7.1254公顷(其中耕地35.38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机构地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9期52-5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