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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保护农林业生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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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森林生态的改善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野猪数量迅速增长,在一些山区对农林业生产构成较大危害,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科学调摔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的危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23期10-11,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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