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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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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政[2017]5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文件精神,经中央编办审核同意,现将《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8日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和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期2-12,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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