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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西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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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政文[2018]34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水源保护区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8]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西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石雄水厂西溪新建取水口下游100米上溯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的水域,以及该水域两侧沿岸外延50米范围的陆域(遇S303省道以路为界,不含S303省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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