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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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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政文[2019]2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取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18]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如下:一、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连城县北团镇蕉坑电站大坝沿北团河上溯至大坝上游1500米范围水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5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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