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签署,两岸间的商贸往来及知识产权合作日益频繁。通过对大陆与台湾地区相关法律的解读与评判将有助于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互信。尤其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签署之后两岸的商标法次第修正,比较二者的修法背景,透过法条评判其修法差异后所隐含的不同理念,对反思商标权的属性及功能定位、正确领会两地的商标权实质及进一步完善大陆《商标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海峡法学》
2014年第4期3-11,共9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司法部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落实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SFB203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