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并会计报表问题一直被认为是财务会计的三大难题之一。目前我国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主要是财政部1995年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方法和信息披露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些规定对合并会计报表做出了一定的简并,如“合并价差”的运用,这是不符合会计惯例的;另外对一些重要事项也未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从而导致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既缺乏操作依据,又影响合并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因而需要有更严密的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具体准则来加以规范。下面主要针对现行规定存在的几个问题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