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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进沪畜禽及其产品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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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对进沪畜禽及其产品安全监管意见。凡进入上海市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来自规模化生产的饲养场(生猪饲养场年存栏在千头以上,肉禽场年存栏万羽以上)和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沪单位名录由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和有关省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共同确认,并定期由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公布。
出处 《饲料广角》 2002年第20期40-40,共1页 Feed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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