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动主义有着丰富的内涵。其核心含义在于超越既有法律规定做出解释和裁判,或者在宪法的框架下补充法律漏洞。司法能动主义也有着多样的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分为技术性司法能动主义、社会性司法能动主义和法学性司法能动主义三种主要类型。司法能动主义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包括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正义、维护社会秩序、衡平法意与民意以及积累立法经验等方面。基于以上价值,我们应当重视司法能动主义对当下司法活动的借鉴意义。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0年第1期334-340,共7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