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西方司法裁决中的结果导向思维有不同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由于缺乏演绎推理的逻辑训诫,该思维方式易产生诸多弊端,特别是泛政治化倾向易使司法沦为政治的附庸。盲目跟随西方法学潮流只会使中国法治建设雪上加霜。主张、推崇严格的演绎推理并非"拒绝现实的理解司法和法官",而正是在对国情充分的体悟后的正确选择。对结果导向裁决思维进行矫正与限制,不是抹杀其益处,而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1年第1期305-314,共10页
Legal Method
基金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法律方法论中国化研究”(批准号:YJC8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