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原则的适用其实是一个具体化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事实与价值的二分,使得法律原则所蕴含的价值理念难以渗入案件事实之中。类型化方法既能够较好地反映具体事实的特征,又能够彰显价值的意义脉络,成为存在与当为、事实与价值之间沟通的桥梁。法律原则类型化的结果是形成了法律原则的类型化体系。这使得法律原则的价值理念渗入案件事实成为可能,并使得法律原则成为裁判规范的距离大大缩短。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1年第1期327-335,共9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和方法”(项目编号:YZC0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