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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关系再检讨——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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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思维即根据法律的思维,是法律内的规范性思维,是对规范的体系性说明、解释和表达的一种思维模式。法律思维的培养与考核是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共同目标与任务。在这个层面上,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能够进行优势互补与良性互动,并共同为法律职业培养与遴选能够"长袖善舞"的法律人。
作者 刘军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3年第1期137-145,共9页 Legal Method
基金 山东大学教研项目“实践面向的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之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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