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针对频发的性暴力侵害犯罪案件,首创了性犯罪记录之登记与公告制度,目前西方各国几乎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性犯罪人登记制度,甚至加强了国家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但却对社区公告制度普遍采取谨慎态度,即使在美国该制度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司法判决也各不相同。我国目前正处于向陌生人社会过渡的阶段,失去熟人间的相互监控会导致性侵犯案件急剧增加,因此有必要探讨'梅根法'在我国的适应性,并借鉴他国经验,建立一个适合于我国的性犯罪记录制度。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13年第2期366-373,共8页
Legal Method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犯罪记录制度的体系构建”,项目编号:11JHQ014